离婚程序离婚程序怎么办理2024,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二)向当事人讲。
离婚走法律程序怎么走
离婚的步骤程序如下:
一、协议离婚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
1、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2、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3、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4、定期开庭;
5、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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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解答】
1、协议离婚的程序:
如果双方就财产、债务和抚养权都协商一致了,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离婚冷静期,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可以撤回离婚申请,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没有去领,当*做撤回离婚申请。
2、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诉:需要准备诉讼的证据和起诉状,递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2)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