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同时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谨防电信诈骗。”
8月1日晚,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法院”)会议室里,28岁的张某因倒卖个人信息犯罪后,录制了一段公益普法视频,讲述了自己误入歧途的经历,并告诫大家引以为戒。
老家在吉林省的张某出生于1995年。2023年,他通过网络购买了大量公民手机号码,加价后出售,获利5800元。随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他抓获,当场查获其使用的手机,并从手机中发现了10个包含公民手机号码的电子文档。经鉴定,电子文档中包含手机号码58760个。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今年7月,东湖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判决张某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此外,在判决生效后至2024年6月30日,张某提供每月两次、每次不低于两个小时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公益宣传劳动。
(张某参加社区反电诈普法活动)7月27日,张某和承办法官一起来到关东街道当代社区,为居民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在侵犯公民隐私的案件中,判决犯罪分子提供公益宣传劳动的并不多见。这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承办法官介绍,希望此案能够给广大公民一个提醒,保护个人信息不是小事,而是法律上的大事。
8月1日晚,在东湖高新区法院,张某录下普法视频,用亲身经历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同时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谨防电信诈骗。
张某坦言:“第一次赚钱成功后,我想着这个事情做起来挺容易的,一买一卖一下子就可以赚这么多钱。当时,我起了贪念,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在接受法庭审判时,法官和检察官都对张某进行了法治教育:个人信息泄露存在巨大危害,一是老百姓会收到大量垃圾短信,二是老百姓会受到骚扰电话“轰炸”,更有甚者会受到电信诈骗、遭到勒索等。
“我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面对镜头,张某非常悔恨地说,“我本来有大好前途,不该去动这一时贪念,现在后悔莫及。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国家旧街旧景旧人心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用勤劳的双手赚取正当收益。”
来源: 长江日报
作者: 耿珊珊 陈木子
编辑:政治部